心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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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推進素質教育,逐步實現對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和規(guī)范化,激勵學生德、智、體、美等全面發(fā)展,培養(yǎng)高素質人才,根據《〈新鄉(xiāng)醫(yī)學院學學生綜合測評辦法〉》(校學[2017]50號)的規(guī)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綜合測評是以政治表現、學習成績?yōu)橹鳎?、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量化打分,比較客觀的反映一個學生全面素質的一種方式。綜合測評的結果,作為評定獎學金、評優(yōu)評先、學生資助以及推薦就業(yè)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綜合測評內容包括思想道德表現、學業(yè)表現和文體表現等三個方面,評定辦法為70%學業(yè)成績+30%德育成績(包括思想道德表現和文體表現),總成績最高分數100分,最低0分。

第二章 學業(yè)成績

學業(yè)表現滿分70分。評定內容為人才培養(yǎng)計劃規(guī)定的必修課和實踐課成績。

學業(yè)表現測評成績=課程成績+附加分。

(一)課程成績:本學年必修課的平均成績×70%

(二)附加分:)附加分: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義務創(chuàng)新能力,發(fā)表省級學術論文或科研成果第一作者2.0分/篇、第二作者1.5分/篇、其他作者1.0分/篇;國家級論文或科研成果第一作者2.5分/篇、第二作者2.0分/篇、其他作者1.5分/篇。

(三)以上兩項相加,超過70分按70分計。

第三章 德育分成績

第一條基本素質16.0分,其中思想道德基本素質考核13.0分、文藝素質基本3.0分,上限為30.0分。

(一)思想道德基本素質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熱愛祖國和人民,自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不參加非法組織、集會、游行及張貼大小字報等活動。如有違反,扣13.0分并按國家法律處理。

2.關心國家大事,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自覺參加政治學習和社會實踐活動。政治學習、黨團活動凡遲到或早退一次者減0.8分,無故不參加者減1.0分。

3.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無違法違紀行為。凡受院系、學校通報批評者,分別減1.0分和2.0分,受警告處分者減3.0分,受嚴重警告處分者減4.0分,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減8.0分。其他違反學校紀律、社會治安條例、公共道德行為者減1.5分。

4.重視自我修養(yǎng),為人正直、謙虛,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與人為善,助人為樂,禮貌待人,人際關系融洽。有較嚴重不文明禮貌行為者,一次減1.0分。

(二)文藝素質基本分為3.0分

具有一定審美情趣,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文化活動或藝術賽事,生活樂觀向上,心理健康等。

第二條:附加分(上限14分)

注:職務類,工作一年,方可加分

(一)院系、班級等各級各類學生干部職務(同時擔任多個崗位干部以最高級別為基礎分,兼職者累加第二職位分值的50%):

團總支副書記:3.0分 學生會主席:3.0分

學生會副主席:2.6分 組織委員:2.6分

宣傳委員:2.6分 學生會正部長:2.6分

學生會副部長:2.2分 各部門常務:1.4分

學生會干事:1.4分 各班班長:2.3分

團支書:2.3分 生活委員:1.5分

學習委員:1.5分 心理委員:1.5分

禮儀隊:1.5分 主持部:1.5分

禮儀隊及主持部干事:0.8分

(二)院系球隊人員(根據本學年訓練比賽等情況,同時擔任多個球隊職位等以最高級別為基礎分,隊員兼職者累加第二職位分值的30%,隊長等兼職者累加第二職位分值的50%):

球隊隊員:1.0分,隊長:1.3分 副隊長:1.1分

教練:1.3分 副教練:1.1分(沒有副隊長的不計入)

(三)院系其他工作人員:

1.寢室長:0.3分

2.禮儀隊及主持部如有活動,按活動次數累計加分。元旦晚會、月末文化廣場等大型活動主持人每次0.2分,禮儀每次0.1分。本項總和不得超過0.6分。

3.校級組織(校報記者、電視臺成員、廣播臺成員、校學生會、校“五查組”成員、自管會成員、社團聯合會、軍樂團、校禮儀隊、教務處、網宣社等校級組織)主席團加1.0分,部長團0.8分,干事0.6分;校協會會長、團支書加0.8分,副會長加0.6分,部長加0.4分(兼職累加第二職位的30%)。

4.校網球隊、排球隊、足球隊、羽毛球隊、健美操隊等成員加0.5分/人;任學生處、就業(yè)指導中心學生助理的加0.5分/人(需出具證明,兼職累加0.2分)。

5.以上四項累加總分不超過5.0分。

(四)獲得國家級榮譽加2.0分,省級榮譽者加1.5分,市級及校級榮譽0.5分(含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干、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黨員、三好學生、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優(yōu)秀社團干部、優(yōu)秀社團會員、校學生處、校報、教務處等評選榮譽);三好學生標兵、優(yōu)秀學生干部標兵加0.7分;“優(yōu)秀裁判員”、“優(yōu)秀會員”及校友會“優(yōu)秀志愿者”加0.2分;校級優(yōu)秀班集體、五四班集體成員加0.2分,早操先進班集體成員0.2分,省級優(yōu)秀班集體成員0.5分;院系個人榮譽累加分值,其他集體榮譽0.2分/人(注:上述各條若同一事件受到雙重獎勵和處分,以最高分計,不累加,如優(yōu)秀三好學生及優(yōu)秀三好學生標兵只加優(yōu)秀三好學生標兵的0.7分;校級“優(yōu)秀三好學生”及省級“優(yōu)秀三好學生”只加省級“優(yōu)秀三好學生”的1.5分。)

(五)校園文體活動

1.運動會:獲得集體或個人榮譽項目前三名依次加0.8/0.6/0.5分/人,其余獲獎項目0.4分/人,未獲獎項目0.3分/人。方隊成員,方隊負責人0.5分/人。會徽設計獲獎者0.5分/人,工作人員、攝影人員0.3分/人,啦啦隊員每次0.05分/人,不到場的話,每次扣0.05分。被征用的通訊員通訊稿0.05分/篇(該項總計不超過0.4分),若參加不同活動按最高分為基礎分,其余分數按50%累加,最高累加總分不得超過1.0分。

2.冬季越野比賽:獲得前十名者0.8分/人,前二十名者0.6分/人,參與未獲得名次者0.3分/人,安全員、領隊0.1分/人。

3.“新醫(yī)杯”籃球賽、乒乓球賽、(華光杯)足球聯賽參賽隊員0.4分/人。前三名依次加1.0/0.8/0.6分/人。校級排球賽、網球、羽毛球等比賽參賽人員0.2分/人,前三名依次加0.6/0.5/0.4分/人。

4. 武術比賽、啦啦操比賽、誠信校園行、健美操比賽參與未獲獎者加0.4分/人,獲得名次者0.6分/人,負責人0.4分/人,工作人員0.2分。

5.元旦晚會及本學院負責月末文化廣場負責人0.5分/人;主持人0.2分/人;工作人員0.2分/人;演員0.4/人(演員不重復計分;其他工作以最高分為基礎分,累加第二工作分值的50%)。

6.“新鄉(xiāng)醫(yī)學院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訓練”計劃項目,“大學生科研創(chuàng)新計劃”課題申報,“創(chuàng)青春”新鄉(xiāng)醫(yī)學院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大賽,“挑戰(zhàn)杯”課題項目,經院系審核通過者0.2分/人;獲得校級立項者0.4分/人,獲得省級立項者0.7分/人,獲得國家級立項者1.0分/人;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獲校級獎勵0.7分/人,市級獎勵1.0分/人,國家級獎勵1.5分/人。(同一份作品獲獎,按最高級別加分)。

7. 校報、《團旗飄飄》等校級刊物上發(fā)表文章者,關于心理學院的新聞稿件0.3分/篇,其他類稿件0.1分/篇(累計不超過1.5分);市級省級國家級刊物上發(fā)表文章者依次加0.5/0.7/1.0分/篇。

8. 其它校級比賽:辯論賽,月末文化廣場、科技文化藝術節(jié)(街舞,攝影,書法等),K歌大賽,校園歌手大賽,器樂大賽,校園短劇曲藝大賽,主持人大賽等參與未獲獎者0.2分/人,獲得名次者前三名依次加0.6/0.5/0.4分/人,其余獎項加0.3/人。

(六)院系文體活動

1.宿舍評比(生活部):宿舍風采大賽,一等獎加0.4分/人、二等獎加0.3分/人、三等獎加0.2分/人,優(yōu)秀獎0.1分/人(院系與學校的不重復計分,按最高分來記錄);院系每周衛(wèi)生檢查表揚個人與表揚宿舍加0.05分/次(表揚個人與表揚宿舍均不高于0.5分/人);自管會五星宿舍成員每人加0.3分。

2. 拔河比賽、朗誦比賽等其他院系比賽參加者0.1分/人,前三名依次加0.4/0.3/0.2分/人,工作人員0.2分/人,負責人0.3分/人。

3. 學習經驗交流會及考研交流會、春秋季招聘會負責人0.4分/人,工作人員0.2分/人,參加校、院教學競賽工作人員分別加0.3/0.2分/人。

4. 參加迎新活動人員加0.3分/人,其中負責人0.4分/人。

5. 院系杯、迎新籃球賽參賽隊員加0.1分/人,獲得名次者0.2分/人,工作人員0.2分/人,負責人0.3分/人。

6. 在心理學院微信平臺發(fā)表文章者0.05分/篇;官方QQ運營者0.3分/人(該項不超過0.8分)。

(七)省級競賽。前三名加1分/人,四到十名加0.8分/人。

(八)其他

1.暑期文化科技衛(wèi)生“三下鄉(xiāng)”社會實踐個人者0.5分/人,其中獲得校級“先進個人”0.8分。

2.大學生英語競賽獲得C類一等獎0.4分,二等獎0.3分,三等獎0.2分,優(yōu)秀獎0.1分。

3.通過英語四級考試者加0.2分/人,通過六級者加0.4分/人,通過國家計算機等級考試者加0.2分/人,通過心理咨詢師三級考試者、教師資格考試者、人力資考試者加0.4分/人。

4.社會實踐部日常實踐活動不加分,應屬于25小時志愿時長。

5.自律部活動點名、生活部出后勤屬于分內職責不加分;每個部門固定文體活動,每月一球(體育部)(工作人員以及獲獎加分,其他不加分)、宿舍文化節(jié)(生活部)、學習/考研交流會(學習科研部)、新生演講比賽(辦公室)、銳意先鋒聯盟(社會實踐部)等,固定文體活動工作人員加分,其他臨時活動,評分細則沒有的活動,屬于學生會正常工作,不加分;一切加分活動按照評分細則的規(guī)定加分,沒有固定文體活動的部門可以出一些新的活動。

第三條扣分項

(一)宿舍

1.批評宿舍(包括院系、自管會、五查組檢查)扣0.2分/人

2.批評個人(包括院系、自管會、五查組檢查)扣0.5分/人

(二)早操

1.無故缺勤(包括院系、五查組檢查)1分/次

2.遲到(包括院系、五查組檢查)0.5分/次

(注:每人遲到5次或者曠操三次個人全院通報批評,個人所在班級每人扣0.1分/次)

(三)考勤(上課,會議,)

1.無故缺勤(包括院系、五查組檢查)1分/次

2.遲到(包括院系、五查組檢查)0.5分/次

(四)全院通報批評

1.個人批評0.5分/次

2.班級批評0.1分/人

(五)除周末和節(jié)假日請假外,請假(公假除外)次數超過5次者(不包括5次),之后請假0.2分/次。

第四章 實習生的綜合測評

進入實習階段學生的綜合測評內容包括思想道德表現、學業(yè)表現和文體表現等三個方面。

(一)實習期間學業(yè)表現滿分70分,評定內容包括實習大綱規(guī)定的所有理論性環(huán)節(jié)和實踐性環(huán)節(jié)的成績。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學生基礎理論知識、基本技術操作,著重考核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

學業(yè)表現測評成績=技能考核成績×70%

(二)實習期間思想道德表現滿分20分,基本分為16分。主要內容包括實習生的思想狀況、組織紀律及實習考評成績。思想進步、嚴守組織紀律、實習單位考評優(yōu)秀者加1.5分;受到實習單位嘉評者加3.0分;如出現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無故缺勤一天扣2分;無故缺勤累計超過3天者、考評中如有弄虛作假代簽代評者,本項測評成績均計為0分。

(三)實習期間文體表現滿分10分,基本分為6分。主要考核是否積極參加實習單位組織的創(chuàng)建、達標、評優(yōu)等社會公益活動,是否積極參加實習單位開展的各類文體活動。獲嘉獎者每次每項加0.5分。

第五章 組織與實施

(一)成立院綜合測評小組,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年級輔導員負責,學生會等參加,組織制定《心理學院學生綜合測評細則》,細則公示3天,此期間,可改正評定漏洞。

(二)工作要求。加強領導,做好動員工作和思想工作,認真學習學校的有關文件,明確綜合測評的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對本年度的學習、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本著積極、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測評程序,確保測評質量。

心理學院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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