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1:2016—2019年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主要政策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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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國家級新區(qū)深化改革創(chuàng)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fā)展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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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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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科技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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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國家大學科技園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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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印發(fā)《關于促進新型研發(fā)機構發(fā)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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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科技部等 6 部門印發(fā)《關于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 相關自主權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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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印發(fā)《關于新時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yè)加快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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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修改《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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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授權力度 促進科技成果轉 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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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商務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研發(fā)機構采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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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018年高校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3種方式轉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額前10名
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轉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額,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科技成果的價值。有的大額合同實施周期較長,達數年甚至 10 年以上,轉化合同資金可能分期到賬。
表3:2018年高校院所獎勵個人現金和股份總金額前10名
高校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轉化科技成果獲得的現金和股權收入獎勵給科研人員的金額,與當年到賬額(有的單位的當年到賬 額是 2018年以前簽訂的轉化合同的當年到賬額)、各單位的具體操作 辦法、合同執(zhí)行周期等因素密切相關。
表4:2018年高校院所以技術轉讓(包括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技術開發(fā)、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方式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額前10名
表5:2018年高等院校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3種方式轉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額前10名
表6:2018年高等院校獎勵個人現金和股份總金額前10名
表7:2018年高等院校以技術轉讓(包括轉讓、許可、作價投資)、 技術開發(fā)、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方式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額前10名
表8:2018年科研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 3 種方式轉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額前10名
表9:2018年科研院所獎勵個人現金和股份總金額前10名
表10:2018年科研院所以技術轉讓(包括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技術開發(fā)、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方式轉移轉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額前10名
表11:2018年各地方轄區(qū)內的高校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轉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額前10名
表12:2018年各地方轄區(qū)內的高等院校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轉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額前10名
表13:2018年各地方轄區(qū)內的科研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轉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額前10名